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17年8月21日(星期一)
除权除息日:2017年8月22日(星期二)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7年8月23日(星期三)
一、通过利润分配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茌平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已经2017年6月9日召开的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在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备查。
二、利润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16年度
2、以本公司股份总数5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人民币0.5元(含税),合计派发人民币2500000元。
三、具体实施日期
股权登记日:2017年8月21日(星期二)
除权除息日:2017年8月22日(星期三)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7年8月23日(星期三)
四、派发红利对象
截至2017年8月21日(股权登记日)在茌平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利润分配实施办法
现金红利
本公司股东现金红利由本公司通过股东信息管理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派发。对于自然人股东,公司本次派发现金红利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0%;对于境内法人股东,公司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六、咨询事宜
1、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咨询电话:(0635)2980912/2980913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茌平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