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行根据茌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转发聊城市政府办公室印发聊城市鼓励各类企业下乡扶贫的优惠政策的通知》和茌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通知要求,我行党委、班子成员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全体党员会议和行长办公会议进行讨论部署,将此项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首位,并迅速成立了精准扶贫工作小组,由杨霞任组长,庞合汉副行长任副组长,各部门经理为组员,详细制定实施方案,工作落实到项目,帮办落实到户,精准扶贫到人,争取扶贫工作做到不落下一户一人,年度内见到工作实效。
截止目前我行对茌平县鑫创养殖专业合作社及聊城嘉实饲料有限公司进行金融支持。
(一)对茌平县鑫创养殖专业合作社的金融支持
经过肖庄镇小高村委会沟通交流,我行领导带领客户经理多次进入小高村调查了解及对该养殖行业的调研,对其进行授信人民币60万元,已于2016年4月8日对其发放贷款人民币30万元,期限12个月,利率全部执行人民银行壹年期贷款基准利率(4.35%),用于该专业合作社的建设;此笔贷款由茌平县财政局杨玉德夫妻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追加茌平县鑫创养殖专业合作社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目前该养殖合作社正在筹建中,我行会根据建设进度对其发放剩余款项,资金由小高村村委会进行监管。
(二)对聊城嘉实饲料有限公司的金融支持
我行对该企业进行多次走访及深入调查了解、并与企业负责人韩守岭面谈,了解该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及发展愿景,经过多次了解及反复调查,对其提供信贷资金支持500万元,用于小高村兔舍建设及种兔养殖。此笔授信由我县具备政府背景的茌平县宏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出具担保函,金额500万元,期限24个月;追加借款企业法定代表人秦吉明及配偶张桂红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利率执行人民银行贰年期贷款基准利率4.75%上浮40%,即6.65%,贷款资金主要用于兔舍建设、购买饲料原材料、兔种,支付方式:受托支付。此笔授信已于2016年4月7日完成,我行会根据企业资金需求对其分次发放。
本次脱贫工作,更加体现了我行服务地方、扎根农村发展的工作理念,我行将会根据方案进行逐条落实,专人负责,落实到位,脱贫到人,并由我行团委做好贫困人员的跟踪服务工作,及时与肖庄镇人民政府、小高村委会进行多方位合作,争取在小高村发展种植、养殖两个重大脱贫方面树立典型,争取做到人员有技术,助农项目有规划,资金后续有保障,争取做到小高村人人有收入、早脱贫、早致富。